关于爱情和婚姻的一些见解

几个月前和朋友畅谈了对亲密关系的见解,原本想在此后作一篇文章。奈何相谈甚欢,又发散到很多内容上面。大部分已经不记得了。

机缘巧合,偶然和学妹聊到这个问题,又聊了很多。所幸通过文字聊天,得以保留聊天内容。遂整理于此。

婚前性行为

如果发生了性关系,是否代表两人可以在一起,甚至步入婚姻的殿堂。

发生性行为是可以在一起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吧。首先发生性关系一定不应该是两个人在一起的终极目的,但是如果发生的话,势必会为这段亲密关系锦上添花。而且这种锦上添花并不是谁睡了谁,谁占了便宜这种,而是加深了两人之间的了解,推进了这段亲密关系的发展。如果两方都没有所谓处男/处女情结的话,那么我不认为是应该反对的。

但如果对方有处男/处女情结呢?

我曾经也这样想过,并且作为我反对婚前性行为的理由。但是我的想法在后来改变了。假设对方连这个坎都迈不过去,那么我认为还是不要继续交往了。我们的社会氛围把性的地位拔的太高了,甚至神秘化了。其实性只不过是人的若干需求之一罢了。当然我们作为人,把性单纯作为一种生理需求也是不妥的。所以不妨将性定义为人的情感需求的一种补充,是介于生理需求和情感需求之间的。性可以作为发泄欲望的方式,但也可以是一条通往爱情的大道。用平常心去看待性,自主自愿责任自负,我觉得就可以了。

那发生性关系后要不要承担责任?

当然要咯,但是只需要对自己负责。其实没有必要刻意强调责任,当然我们一直以来的社会氛围是你发生关系后就要对对方负责。但责任和权利是对等的。发生关系作为两个人的事情,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收到伤害(受到伤害除外),那么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?

爱的条件

爱是有条件的吗?

很有意思的一个问题。我们一直以来有着这样的说法,「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」。但仔细想来,真的是没有条件的吗?任何人对任何其他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。不论看起来是多么的无私,但都至少隐含着这样一个条件,可以总结为:「爱的付出是因为期待回应」。事实上对于亲密关系,我们真正获得的是一种认识自己的手段,通过两个人的相处,了解到自己真正的需求。

人们为什么会分手?

感情永远是变化的,顺应到变化,感情就会存在,反之,感情就会消逝。在没有认识到自己时,分分合合是再正常不过了。但只要在感情中加深了对自己的认知,有所收获,那么这段经历便是有意义的。认识别人,归根结底也是在认识自己。

这倒是像另一个谈恋爱的理由

开始和结束,其实并没有什么分别。用俗话去阐述这件事便是,两个人为什么在一起?因为有感情了。那么为什么分手呢?因为感情淡了。你看这是不是一回事。

感情最终都会淡的啊

确实,感情最终都会变淡,但这种淡是平淡,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去爱罢了。而前面所述的淡,是未能顺应变化,最终只能分道扬镳。不过说实话,我对所谓的「爱情变成亲情」这一观点一直不是很认同。真正的感情是永远不会淡的,甚至在时间的推移中历久弥新,依然焕发着激情。而实现的关键,便在于「新鲜感」三字。如果两个人都在接受着新事物,面对着新的挑战,不断进步,你觉得这样的感情会淡吗?虽然我之前有过一段分手的经历,但我和她都一直相信,真正的感情是不会淡的。

我忽然发现要是接受了你的观点也蛮可怕的。

不过是否定了社会的那套伦理纲常罢了。虽然听起来是一件可怕的事情,但不过是思维模式不同罢了。伦理纲常一方面告诉我们不能做什么,约束了我们,另一方面这种约束也给了我们一种安全感。而对伦理纲常的否定也是如此,一方面解开了我们的束缚,让我们更有可能按照自己意愿行事。另一方面也约束了我们,我们因为想到别人亦会如此,从而产生了危机感。

举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,可能不是很恰当。假设你心仪的对象,今天突然跑出去和别人见面了。如果按照伦理纲常的说法,下意识的反应是对方做错了,背叛了我们。但如果我们抛弃了伦理纲常,第一想法反而会是思考对方为什么会这样去做,自己又会去怎样弥补。

那这样出轨也没错咯?

出轨不一定错。当然处理好现有的感情再去开始下一段恋情,是值得提倡的。但如果有难言之隐呢?现实可能比虚构更魔幻。况且说到处理,是需要沟通的吧。可这个世界上失去沟通能力的情侣又有多少。更或者说,假设某地方对离婚这件事情充满成见,那么感情消失后,出轨偷情岂不是最优解吗?没被抓住血赚,抓住了也不一定亏。

当然,两个人凑合着过,这也是一种选择,暂且不表。

但不能因为这个地方的观念如此而否认出轨应该承担责任吧。

是的,出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,即在感情出现裂痕但尚未破裂的情况下,我们肯定是要反思的。先去反思,然后才是指责对方。正如发生杀人事件一样。我们在谴责杀人犯之余,更应该去思考杀人犯杀人的动机,汲取教训,防患于未然,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。所以说回离婚这件事情。就法律来讲,我认为应该提倡无过错离婚,即是两方无需证明什么,只要达成共识,便可以离婚。

婚姻和子嗣

现在没感情了也可以离婚啊。

哪有那么简单的。暂且不论法律设计的合理与否,两个人的结合与分离,首先是这两个人的事情。一纸婚契是两个人制定的契约,代表了这两个人的意志。而不应该作为一种证明。证明的话,反倒有一种批准的意味在内。

我感觉相当于一种见证。

也可以这样说吧,但只不过是一个见证人,或者说公证人,证明这桩婚姻确有其事。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干涉婚姻的存在。结婚不是社会不是国家的事情。但对于生育问题除外。下一代不仅是两个人的,更是社会的。包括说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,其实初衷还是在于保护我们的下一代。而离婚后的抚养费,探视权之类的,也是为了保护下一代的利益。

总而言之,结婚离婚就应该和分手一样简单。但有了孩子的除外。但这种例外只应该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而作出的。结婚无非就是一种财产关系的确定罢了。当然在我们的语境中,结婚是一件很浪漫的东西,承载了很多人们美好的憧憬和期盼。但正是我们对结婚充满了期盼和希望,我们才会对离婚充满了偏见和不解。所以不如一开始就破解对于婚姻的迷思,不对婚姻抱有幻想好了。

感觉没有盼头了……

好像有点过分了,但道理确实如此。当然该浪漫还是要浪漫,该勇敢还是要勇敢。只是别把注码都押在结婚上,认为完婚后就万事大吉了。殊不知结婚方是爱情的开始。

婚姻还是很美好的,那没准备好就先不要结婚呗

感觉也不太妥当。不能因为自己没想好就不走下去了,但漫漫长路,走投无路之时,也应当学会折返,我们的社会也应当给予这种折返一些方便。多尝试,勇敢去追,跟随内心就好。